临床终点设计,可能以 me too 、me better 为特点的这个临床终点设计,还有以那种 first in class 的临床终点设计,肿瘤跟非肿瘤你的一个专业性角度来说,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?

全球临床临床环节
王波 2022-12-09
分享
华烨
0
那么这个问题非常大,我就跟你讲,临床终点它是一个疗效的评判。所以在一期临床、二期临床,三期临床里边,终点是不同的。你如果使用一期、二期,是自我 validate 你去达到你的验证概念的目的的话,那你自己设立什么标准都行,这个完全是你自己的这个选择。但是如果你是用来申报新药做注册临床的话,别忘了我们做新药开发的都是围绕着监管部门的指挥棒转的。所以我们就一定要遵守他监管部门规定的终点。
 
美国的 FDA 是循证医学执行最严格的一个机构,它往往有 guidance to 的 industry ,有这样的这个指导性文件,这不容你来协商,就像我们中国你去跟那个台湾香港能跟你来协商,我们可以闹独立吗?主权问题不容协商,所以这个是不容协商的,你跟他没有那个谈法对吧? FDA 说你要做啥,是 pfs 就是 pfs ,是OS 就是 OS。 这里边有一个常见的现象,说在肿瘤里边如果它是一线治疗,那么一线治疗是首先是它是未治病人,所以它离死亡还比较久,很多疾病离死亡还比较久远,所以往往一线治疗是可以用 pfs 作为主要终点的。那么在二三线的时候,那就说不过去了,往往是要有 OS 作为终点的。
 
那么你如果讲信迪利单抗,它的 pfs 有错吗?也许没有错,但是这个监管部门的认可是非常关键的,因为我们在新药开发的时候不是我们个体的行为,它是一个业界的行为。所以如果像它这样, K 药已经好几年之前就已经在一线获批,不光达到了 pfs ,它后续的 OS 已经成熟,已经有了数据的时候,你再拿一个 pfs 去跟他说事,这个就显得有点比较滑稽了。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信达在这边受到了 FDA 的批评或者不接受的这个原因。
 
那么另外一个,odac它是一个独立的组织,是 FDA 请来的外部专家。比如说请李院长,请这个张教授,李教授这些人不拿 FDA 半分钱,他也不许拿这些 sponsor 的钱,要不然他是一个 conflict of interest ,所以他是独立的,由他们来评判,最后这个药它的疗效和安全性,整个的这个 package 对这个药是 favorable 还是不 favorable 对吧? FDA 可以采纳他的意见,也可以不采纳他的意见。所以这是他美国的一个特色。你知道吧,跟我们国家就不太一样了。那么回到肿瘤和非肿瘤,那这个终点范围太大了。肿瘤刚才李院长说了,OS是金标准,但是一般在周末期后线是 OS 是非常合理的,在一线治疗就显得不合理,所以往往会有 pfs 对吧?那么在非肿瘤领域里边,那就看你疾病了对吧?你要是这个化脓性直接肠炎,它就是没有 score 对吧?你如果是牛皮癣银屑病,那它又是另外一种 score ,有的时候你是抗生素的话,那这又是另外一种评判。这个都是有 guidance to 的 industry ,不是你拍脑袋的,这是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,你要去做,做不到对不起这个要求,因为这个药物就是受他监管的。
评论(0
登录后参与评论
    相关问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