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的创新药 license到美国很多,但是国内改良新药好像license in或者license out的很少,针对这方面有哪些建议?

新药项目改良型新药
王波 2022-12-08
分享
孙志娟
0
第一,国内外对改良性新药的定义是不一样的,法规和质量标准都是不一样的。美国不要求 505b(2)有临床优势。因为 FDA 认为这是企业行为,企业要对自己产品的商业价值和临床优势来负责。所以这个责任实际是在企业本身,让企业去把关。如果一个产品没有临床优势,它就没有商业价值,那企业就不应该去研发。如果立项失败了,企业自己要承担责任,FDA把这块分给了企业。
 
以脂质体为例,中国的脂质体指南和美国的实际是不一样的,不一样的标准下,我们很难把中国的脂质体产品送到美国去。美国的脂质体产品要想进中国需要补一些实验,这是指南上的障碍。
 
第二,从注册剂来看,价格非常高,价格也是一个壁垒。四年前,美国有个505b(2)纳米制剂的麻药,中国企业要license in,美国公司要3000万美金,市场分成要销售额的13%,这个价格是非常昂贵的,相当于创新药的价格。
 
还有一个原因是BD人的局限性。很多做 BD 的要么是做 generic (非专利药)要么是做新药,很少有去做 nano medicine或者甚至了解的创新制剂。我们在实践当中看到,制剂创新首先是一个新药用来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的,这是它的商业价值所在。

评论(0
登录后参与评论
    相关问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