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同名同方”的品种选择上,您还有哪些补充观点?

中药品种
王波 2023-08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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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石元
500
我们做同名同方也比较早,我觉得除了刚刚曹总说的必要条件之后,我觉得其实最核心的一点还是它的临床价值,就是这个产品到底能不能有临床价值、有疗效,这是最核心的一点。
 
我们做同名同方有一个底线思维,就是我们这个产品如果能够在临床上做出来,我前面的研究就不会打水漂,哪怕是我前面做的东西他不能豁免临床,我觉得后面做临床也是有价值的,我这个产品在临床确实有用。很多客户其实也反馈他们很多产品其实还愿意做临床的,因为他能给竞争产品设到一个门槛。近几年扎扎实实做过临床研究,但是过了保护期之后的这些产品是绝对值得同名同方的。
 
也就是说,如果他按照注册的要求做过临床的,或者按中保的要求实实在在做过临床的,这个产品是非常有价值的,这样做同方前面的研发成本就不会打水漂。
 
我觉得同名同方豁免临床是最好,如果不能豁免临床,那你的对照选择很关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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